《计划》提出,要“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”,并要求,在义务教育阶段,重点解决8万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。目标是到2016年,全国视力、听力、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0%。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就读,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,为确保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,将其纳入学籍管理。
为了实现上述目标,投资、师资、硬件都是必不可少的基础。《计划》规定,义务教育阶段,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,三年内要达到6000元。目前,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平均为2100元,为普通学校的三倍左右,调整后将达到普通学校的八倍左右。
目前,中国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不需要专业证书认证,师资质量参差不齐。《计划》决定,将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,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,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。同时,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的教师,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。
特殊教育的办学条件也将得到改善。《计划》规定,对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,支持其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,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,并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。
中国残联公布的《2012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2012年底,中国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(部)186个,较2011年学校数仅增长3%,在校生7074人,比2011年减少164人。义务教育阶段,截至2012年底,全国还有9.1万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能进入学校学习。■